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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沸沸揚揚的“張藝謀超生案”以張藝謀接受並限期繳納748萬超生罰款告一段落。而阿裡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在旗下社交平臺“來往”中談及此事時稱,當我看到21世紀了,一個著名的導演、藝術家、曾經為這個國家的電影和文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,因為多生了幾個孩子被口誅筆伐,我感到愧對那三個孩子。張藝謀也是個普通的父親,為了三個無辜的孩子,請不要讓一個父親失去尊嚴。(1月13日《長沙晚報》)
  對於張藝謀超生,有認可,有批判,當然也有些和稀泥的。如果這麼算來,馬雲的“尊嚴說”當屬於挺張一派,類似的言論還有劉佩琦的“精英多生論”。縱觀張藝謀超生整個事件的經過,我們不難發現,在張藝謀超生的問題上,名人與普通人,富人與窮人的觀點應該說大相徑庭。
  張藝謀超生問題能夠逐漸浮出水面,最後服從於現有制度和規則,應該感謝網絡,感謝社會法制的健全,感謝公民平等意識的增強。當張藝謀沒有因為其是著名導演、藝術家,而就能凌駕於法律之上,凌駕於百姓之上,這本身就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。
  馬雲說,張藝謀也是一個普通的父親,不要讓一個父親失去尊嚴。這話當然沒錯。但即使是一個普通的父親,他難道就應該超生嗎?換而言之,一個明明知道計劃生育政策而偏偏又明知故犯的父親,又有什麼資格談尊嚴呢?張藝謀在孩子面前的尊嚴,絕不是因為遭到超生的批判就會失去,也不會因為不受批判就能維持。
  超生的孩子當然是無辜的,但張藝謀被罰款並不無辜,或者說這正是錯誤的代價,也是為了維護制度的權威。從嚴格意義上來講,張藝謀超生被處罰所帶來的積極效應要遠大於一個名人的名譽受損,更何況,張藝謀的聲望受損恰恰是因為自己的行為失控。
  用父親的尊嚴來討論超生的對錯,這其實是典型的偷換概念。因為父親的尊嚴和超生無辜不無辜是兩個層面的問題。馬雲對張藝謀的同情,從某種意義上說也代表了一個階層的意見,看起來更像是名人富人們的惺惺相惜。在現有規則下,這種同情的背後其實也是一種利益的訴求。
  在娛樂圈、富人圈,張藝謀並不是第一個超生的,因為通過移民等各種方式超生的人大有人在。如果計劃生育政策一旦放開,我相信名人富人超生的問題會更加的突出,更何況還有所謂“龍生龍鳳生鳳”的思維慣性。放過張藝謀,相信這不只是馬雲一個人的想法。但放過了張藝謀,我們又該如何向那些普通老百姓交代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如果因為張藝謀的貢獻與名氣就放過了張藝謀,這樣做當然成全了張藝謀一個人的尊嚴,但又有多少人會失去尊嚴。其實放過張藝謀,公眾說了不算,因為張藝謀首先失去了自己。
  文/關東客  (原標題:給張藝謀父親的尊嚴,法律的尊嚴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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